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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碩士人才補貼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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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碩士人才補貼細則

蘇州人才引進碩士補貼政策如下:

1、就業補貼政策,2016年1月1日起,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到我市中小微企業首次就業、依法辦理就業登記、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每滿1年給予個人2000元的就業補貼,補助期限不超過3年。

2、購房補貼政策,自2015年8月12日至2018年8月11日,畢業十年內、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證書,且申報時在甬就業創業的創客人才、基礎人才,在甬以家庭爲單位購買唯一住房的,按規定享受購房總額2%的購房補貼,購房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8萬元。

3、研究生住房補貼範圍

4、派遣期內在青島市行政轄區內就業的國內普通高校統招全日制研究生(在職研究生除外)2016年以後首次來青就業,並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的留學回國研究生研究生住房補貼條件。

5、研究生住房補貼標準,自2016年9月起執行在青就業研究生住房補貼新政策。補貼標準爲:碩士研究生800元/月,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緊缺專業碩士研究生1200元/月,緊缺專業博士研究生15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