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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分爲春夏秋冬這是正確的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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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分爲春夏秋冬這是正確的劃分

1、天文劃分法

從天文現象看,四季變化就是晝夜長短和太陽高度的季節變化。在一年中,白晝最長、太陽高度最高的季節就是夏季,白晝最短、太陽高度最低的季節就是冬季,冬、夏兩季的過渡季節就是春、秋兩季。

爲此,天文劃分四季法,就是以春分(3月21日)、夏至(6月21日)、秋分(9月21日)、冬至(12月21日)作爲四季的開始。即:春分到夏至爲春季,夏至到秋分爲夏季,秋分到冬至爲秋季,冬至到春分爲冬季。

2、氣象劃分法

在氣象部門,通常以陽曆3~5月爲春季,6~8月爲夏季,9~11月爲秋季,12月~來年2月爲冬季,並且常常把1、4、7、10月作爲冬、春、夏、秋季的代表月份。

3、古代劃分法

以立春(2月4日或5日)作爲春季開始,立夏(5月5日或6日)作爲夏季開始,立秋(8月7日或8日)作爲秋季開始,立冬(11月8日或9日)作爲冬季開始。

4、農曆劃分法

我國民間習慣上用農曆月份來劃分四季。以每年陰曆的1~3月爲春季,4~6月爲夏季,7~9月爲秋季,10~12月爲冬季。正月初一是全年的頭一天,也是春天的頭一天,所以又叫春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