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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洋漁船需要什麼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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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洋漁船需要什麼證件

遠洋船員必須攜帶的證件有:船員專業培訓合格證書、船員適任證書(包含很多等級)、船員服務薄、海員證、健康證、護照,此外根據不同航線還需要攜帶:跑巴拿馬航線的需要攜帶巴拿馬證書、跑東南亞航線的需要攜帶黃皮書、跑油船、化學品船舶和客滾船等,需要持有船員特殊培訓合格證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條例》規定:船員,是指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經船員註冊取得船員服遠洋船員分普通船員與進階船員。普通船員,分水手與機工,需要《基本安全》跟《值班水手》或《值班機工》證,去海員培訓機構或航海院校成教院交錢報名培訓,考取該證就可以了。其中《基本安全》培訓15天,費用800元左右,《值班水手》培訓3個月,費用6800元。

遠洋漁船需要什麼證件

(1)遠洋漁業船舶所有人的戶口簿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遠洋漁業船舶所有權登記證書

(3)遠洋漁業船舶檢驗證書

(4)遠洋捕撈漁船和遠洋捕撈輔助船的漁業船網工具指標批准書

(5)進口遠洋漁業船舶的准予進口批准檔案和辦結海關手續的證明

(6)遠洋漁業船舶委託其他漁業企業代理經營的,提交代理協議和代理企業的營業執照

(7)原船籍港登記機關出具的遠洋漁業船舶國籍註銷或者終止證明書(製造漁業船舶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