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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溧水區農村低保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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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溧水區農村低保標準

玄武、白下、秦淮、建鄴、鼓樓、下關、棲霞、雨花臺、原浦口、原大廠等原十區360元/月。

江寧區和原江浦縣也作相應調整,不高於360元/月,原六合縣、溧水縣、高淳縣不低於270元/月。

農村低保同時調整,六合區、溧水縣、高淳縣“一區兩縣”不低於210元/月,其他區不低於24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