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是死刑,更可怕了,一死一了百了,再也沒機會看到太陽,陽光了,吃不到人間食物了,終自監禁雖然限人身自由,但起碼還活着。
個人認爲,終身監禁遠遠比死刑可怕。通常情況下,死刑是那麼一瞬間的事情,而終身監禁一眼望不到盡頭,看不到希望,備受煎熬,身心俱疲。
死刑剝奪犯罪分子的生命,據我國刑法規定,被判處死刑的犯罪分子還要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於是,一旦適用死刑,犯罪分子不僅喪失了最重要的生命權利,而且依附於生命權利的人身權利及其他有相對獨立意義的權利也基本上都不存在。
因此,相比財產刑、自由刑等其他刑罰方法,死刑無疑是最嚴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