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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的律去掉單人旁,是"聿",唸作 yù 。
聿(讀音yù),常用漢字,本義是一隻手(又)握着筆的樣子。
◎ 聿 yù
【名詞】
(1) (指事。從聿一一者,牘也。秦以後皆作筆。本義:毛筆。筆的本字,秦以後始加竹作筆)同本義
聿,所以書也。楚謂之聿,吳謂之不律,燕謂之弗。——《說文》
(2) 又如:舌聿(即“口筆”。用口所說的,用筆所寫的)
聿原爲筆的本字。聿者,所用書之物也。指示字。從聿一一者,牘也。秦以後皆作筆。古漢語助詞,用在句首或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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