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聚美館>智慧生活>心理>

曉知已情動之以理是什麼意思

心理 閱讀(3.17W)
曉知已情動之以理是什麼意思

曉知己情,就是用情感去打動對方。動之以理,就是用道理去說服對方。

日常生活中,有些人難免會遇到挫折而失去理知,做出不理知的行爲。這時就需要有理知的人去說服對方,用親情,希望方面的情感去感動對方用安全,法律方面們道理讓對方安靜,理解。從而使失去理知的人恢復正常生活。從而挽救一人,或一個家庭,甚或減輕社會負擔。

這是比喻勸說他人的一種態度,曉知已情就是從對方的角度出發爲對方的利益得失去考慮如何最大化,動之以理則是從古今一些典故中爲對方謀劃最適合自己的、形式。

釋義: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俗語,意思是用感情來打動別人的心,用道理來使別人明白。

出處:高陽《胡雪巖全傳·平步青雲》上冊:“隨便他如何導之以理,動之以情,一個只是不肯鬆口。” 用 法 作謂語、定語常與“曉之以理”連用。 曉之以理:講道理使他明白 “曉”:是使動用法,是“使其知曉”的意思,以理曉之,以情動之,用道理使他"曉之",用充滿感情的方式使他"動之"(感動)  

賈慶成 《說說“曉之以理”》 “曉之以理”,是言教誨人的一種方式。當前學生,思想活躍,自我性強而又心理脆弱,單靠強化管理、嚴語責訓,常常不盡成效。如施之“曉之以理”的教育,方能解其惑,通其心,正其道,善其行。 “曉之以理”,是一項理性導教工作。施教者首先要理智心明,做到察人而知情,循理而行術,在充分了解學生思想情狀和行爲歸向的基礎上,察實情,究癥結,辨是非,明曲直,從而把握施教論理的準確性、客觀性、深透性,有的放矢地做好教育與疏導工作,使“曉之以理”產生迎刃而解的效果。 “曉之以理”要旨在“說理”、“明道”,做到理透解惑、道彰傅人,從而達到啓鎖開心、教誨育人的目的。爲此,施教者要在政治和人德上不斷自我冶煉,既要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修養,又要有較高的理論水平,才能在施教中高屋建瓴,使受教者信之,服之,明之,悅之,“曉之以理”自然會水到渠成。 

施之“曉之以理”,應靈活機變,根據學生不同年齡、不同思想、不同性格、不同處境,採用不同的方式方法。或疏通誘導,或直言理論或感性啓迪,或理性證辨或委婉譎諫,或坦率相陳。不拘一格,靈活多變。但不論何種方式,都要講求論理的藝術,使之不熅不火,不急不躁,如春風化雨,冰溶凍解。 曉之以理,在於愛心爲本。爲師者,須有慈愛之心,襄扶之意,才能使“曉之以理”施之有恆,行之有效。尤其是對後進生,更應愛護有加,關懷備至,在進行‘曉之以理“的教育中,賦予深厚的愛和純貞的情,使學生在教誨中得到關愛和溫暖,從而使結瘀心頭的疑惑、偏見隨之釋然而去。應看到,當前有的教師,對後進生的思想教育有時缺乏耐心和信心 ,或而心情急躁,或而態度粗暴,或而聽之任之,甚至視個性強、不易教誨的學生爲不化頑石,從而棄之。究其因,蓋無愛心所致。如此心態,何能做到曉之以理? “曉之以理”,雖爲一種誨人方式,但其學問甚多,應予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