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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設施評標方法及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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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設施評標方法及標準

評標委員會每一位成員根據事先制定的評標因素(如價格、質量、信譽、服務等)和相應的分值標準,確定出某一投標不同方面的相對權重分值,再將所有權重分值進行累加,得出該投標人的得分。最後,彙總計算每一位評委的打分,總分最高或平均分最高的投標即爲最佳的投標,該投標人應當被推薦爲中標候選人。

打分法在政府採購中是一種使用頻率較高的評標方法,被廣泛應用於貨物採購、服務類的招標評標中。由於該評標方法直觀、便於操作,而且可以避免因各種非正常因素對評標工作造成的影響,因此受到招投標雙方的歡迎。

打分法在使用中需要注意評標細則的制定,如果細則制定不科學、不合理,評標結果就會變成單純的價格或技術的競爭。打分法在實際操作中有其利弊、優劣,其利在於能從難於用金額表示的各個不同的投標中選擇最好的投標,對買方來說是一種判斷投標最終價值的一種合理、滿意的辦法其弊則體現在,招標人難於確定不同技術性能的有關分數和確定每一性能所應得的分數。

綜合評估法

經評標委員會綜合評議,投標人的投標檔案能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檔案中規定的各項綜合評價標準的,應當被推薦爲中標候選人。

最低評標價法

評標委員會根據招標檔案中預先確定的評標標準,計算每一投標人的投標檔案中具體指標發生偏離時,所增加的貨幣數額。然後,將這些數額與投標價格加在一起,計算得出新的估值價格,即評標價格。評標價格最低的投標者應當被推薦爲中標候選人。

最低評標價法是將價格以外的有關技術、商務、供貨範圍等因素折成貨幣或給予相應的加權計算,以確定最低評標價或最佳的投標。由於該方法將價格以外的有關因素折成貨幣或給予相應的加權計算,制定細則時比較麻煩,評標時計算複雜、工作量大,因此一般政府採購項目招標時業主不願採用,但政府採購項目招標中如涉及到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時,最低評標價法在評標中是被強制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