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驗收程序爲:
申請→受理→組織驗收→綜合評定→擬定驗收意見→審批→製作驗收意見書→送達。
1、申請
《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公安部106號令)規定的大型人員密集場所和其它特殊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將竣工驗收報告等規定要件報送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驗收。
建設單位申請消防驗收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①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
②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③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檔案
④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築構件、建築材料、室內裝修裝飾材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證明檔案、出廠合格證
⑤消防設施、電氣防火技術檢測合格證明檔案
⑥施工、工程監理、檢測單位的合法身份證明和資質等級證明檔案
⑦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