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聚美館>智慧生活>心理>

范仲淹在杭州的地位

心理 閱讀(3.27W)
范仲淹在杭州的地位

北宋皇佑元年(1049年)正月,年已六十一歲的范仲淹從河南鄧州調任杭州知府。范仲淹作爲地方最高行政長官,遇此境況沒有延用發粟救濟之常規,而是一反常態,創造性地實施了三項不爲常人所理解的“荒政三策”,變被動救荒爲主動興利。

一是大興公私土木之役:飢歲工價至賤,可興土木之役,以工代賑,修寺院、建官舍、蓋庫房……公私並舉,既進行了杭城的公私營造建設,又解決了大量饑民失業流離之苦。

二是縱民競渡:作爲杭州知府的范仲淹利用吳人好佛事,喜競渡,親自日出晏於西湖。自春至夏,居民空巷出遊,大興旅遊業,發有餘之財,一時貿易飲食工技服力之人,大增就業者數萬。

三是增高谷價:飢歲谷價方涌,鬥錢百二十,范仲淹張榜一下增至鬥錢百八十,衆人不知所爲,范仲淹仍命多出榜沿江及交通要道公佈。於是四方商賈聞之,晨夜爭進,米既輻湊,遂減價還至百二十,既不花錢就解決了運輸問題,又調抑了原本日夜高漲的糧價,還保證了杭城的糧食供應,可謂一石三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