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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但是發的時候會從你領證日期開始補分居費
從2018年1月1日起,已婚的現役軍官、文職幹部、士官、和文職人員,符合部隊駐地和配偶戶籍不在同一地級以上城市或地區,且夫妻實際不在同一地區生活的,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金額發放分居補助。
相比舊政策而言,調整後的軍隊人員夫妻生活補助費發放,不再對士官設軍種、艱苦地區的限制,只要已婚士官與配偶戶籍不在同一地級以上城市,且實際不在一起生活的,就可以領取夫妻分居生活補助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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