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峯段、平峯段。
廣州市統一劃分峯谷分時電價時段,高峯時段爲10-12點、14-19點低谷時段爲0-8點其餘時段爲平峯段。 居民用戶的峯谷分時電價政策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居民用戶可自主選擇是否執行峯谷分時電價政策。
實施尖峯電價政策,範圍與上述峯谷分時電價政策一致,不包括居民用戶,每天的執行時段爲11-12時、15-17時共三個小時。
高峯段、平峯段。
廣州市統一劃分峯谷分時電價時段,高峯時段爲10-12點、14-19點低谷時段爲0-8點其餘時段爲平峯段。 居民用戶的峯谷分時電價政策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居民用戶可自主選擇是否執行峯谷分時電價政策。
實施尖峯電價政策,範圍與上述峯谷分時電價政策一致,不包括居民用戶,每天的執行時段爲11-12時、15-17時共三個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