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1、有下列情形之一,並能按規定提供合法、有效證明的,可以諮詢自己單位,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餘額:
2、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3、離休、退休的
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這是常見的情況之一,並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的
5、出國定居或赴港、澳、臺地區定居的
6、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7、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15%的
8、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係的
9、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0、正在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1、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一年以上未再就業的
12、職工及家庭成員因重大疾病,發生了意外的話,或發生重大傷害事故導致家庭生活艱難的
13、因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