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思想領悟高,政治素質良好。
第二,具有敬業奉獻的精神。不怕吃苦,作風正派,3,熱愛基層勞動保障工作,身體健康。等等條件。
成爲志願者的5個條件如下:
1、年滿十八歲或十六歲至十八歲,主要靠自己的勞動收入。十四歲至十八歲的,須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滿十八週歲的學生申請註冊,按學校有關規定辦理。
2、自願參加。也就是主觀的自覺選擇,沒有強制性。
3、不考慮物質報酬。也就是動機不追求物質回報,但不否認志願服務需要一定的物質條件。
4、爲社會公益事業服務。也就是,服務內容應當是社會公衆的公共利益和困難羣體的利益,不屬於社會非困難羣體的小團體利益同時,屬於政府職責範圍內的事務,可以透過正常的市場交易獲得的服務(困難羣體除外),一般不能作爲志願者服務的內容。
5、盡其所能貢獻。獻身時間、精力、智慧、經驗的人都是志願人員,可以自願獻血.捐獻骨髓、捐款捐物者,也可以做志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