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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族來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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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族來歷

釋義

guó zú 國族

(1).帝王的宗族和賓客。《禮記·檀弓下》:"歌於斯,哭於斯,聚國族於斯。" 孔穎達 疏:"'聚國族於斯'者,又言此室可以燕聚國賓及會宗族也。" 明 夏完淳《大哀賦》:"式虧國族,深軫宸情,祭通族於太牢束帛,戍王人於揚水流薪。

(2).國家和民族。郭沫若 《羽書集·全面抗戰的再認識》:"希望大家於保衛國族的神聖誓約之前,擔當起執行全面抗戰的實際。"

(3)以政治、文化等方式將文化接近的不同民族凝結成爲同一國家的族羣概念.

國族:國族是以政治目的結成的新族羣,在文化習俗的融合的情況下,國族不可以直接轉化成民族概念。典型的國族概念有中華民族、巴西民族、美利堅民族等。

國族與民族的區別在於,前者"必須有國家的實質",後者"不必有自治權及國家形態"。在歐洲人的語言和觀念中,國族與民族,都是―個常用的人們共同體概念。早在19世紀,歐洲人就對這兩個概念作了區分,認爲國族比民族所指範圍更廣、層次更高。西歐的"民族-國家"過程表明, 國族是指有自己統一國家的人民,而民族則是指沒有建立或失去獨立國家形式的人民。衆所周知,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也承認這兩類人們共同體的區別,因爲人類社會的民族發展過程產生於這種區別。

可見,相對"民族"而言,"國族"強調的是政治統一性與地域一體性。而政治統一性與地域一體性正是"國家(State)"的基本特徵,因此,把英語中的Nation譯爲"國族" 或"國家"、"國民"是適當的,而譯爲"民族"則不甚達意。

一個似曾相識的概念:何謂"國族化"?準確地說,所謂"國族化"應表述爲民族的國族化。指不同的民族融合爲統一的"大民族"--國族的過程。其實質是實現從民族認同到國族認同的轉變。

認同是一個學科交叉術語。它的生成意義在於建構有關"我們是誰"、"我們與他人差異"方面的概念。實現從民族認同向國族認同的轉變是理性化活動。國族認同形成於國族屬下各民族人民認同方式的嬗變,在認同層次中納入"國族"觀念,並且將之作爲新型的認同對象。國族化並不排斥各個民族的特性而是更注重在同一政治與地域空間單位內相互依存同生同榮的共性。在這一過程中,"透過給予人民一套符號,使狹小和局部的認同,歸屬於一個更大的認同,以允許統治者獲得合法性......有效地管理整個國家。"

地位與文化是這種集體認同構建的基本因素。它意味着各民族和諧與穩定關係的產生與維護,其對抗與衝突的大幅緩解,有序與和諧的國內環境的營造,以及在此基礎之上的共同利益的重新界定與發展、國家利益的形式和內涵超越民族的差異而納入"跨族"因素。近代以來的歷史表明,多民族國家的獨立富強,必須以國族化的實現爲基礎民族獨立意味着國族獲得國家主權,而不是國內各民族的分別獨立。

國族化過程是一個不斷地增進權力共管、國家統一、政治文化同質的過程,有違與此的社會、政治力量的意向難免與之相悖。非主體民族羣體與主體民族羣體必須尋找到諸民族利益的結合點並以之爲行爲準繩,以對國家的忠誠代替對民族的忠誠,這是多民族國家生存的基本條件。在這一過程中,主體民族必須不斷地完善自己,使自己有能力採取向非主體民族傾斜的政策,有實力爲各民族共同的利益也即國族的利益發展做出更多的貢獻。

實現從民族認同到國族認同的轉變

民族認同是國族認同的起點,國族認同是國家利益的重要組成部分,從某種意義上說,是國家存在和延續的關鍵。實現從民族認同到國族認同的嬗變過程,也是民族的國族化過程。

那麼,實現從民族認同到國族認同的嬗變是可行的嗎?回答是肯定的。其主要依據在於:

第一,民族認同雖然具有形成後的慣性和穩定性,但不是一成不變的,可根據環境和條件的變化而不斷自我調整。民族認同是集體認同的基本對象,但不是終極指向。隨着經濟的發展,民族難以完全滿足其成員的多元化的訴求。以國族認同取代民族認同,意味着認同的層次多元化的出現。這是多層次、多維度的族際關係與國家關係發展的必然要求。民族主義可以利用民族利益、民族安危等詞句去動員人民服從國族這個集體。

第二,民族利益與利益觀念的變化與擴展,可使國族認同的出現成爲可能。國族認同是以傳統文化符號作工具,透過民族集團的組織和制度化建立起來,可透過民族集團政策加以引導和塑造。國族的形成過程也是國族認同的形成過程。民族間共有觀念的形成,既是歷史的產物,也是民族國族化及其互動的結果。換言之,國族化是近現代民族促進民族利益的手段,國族認同也是民族利益的建構結果,在族際互動過程中形成的共同利益觀念建構着國族認同。

國族主義,中文又被稱爲民族主義,爲包含民族、人種、與國家三種認同在內的意識形態,主張以民族爲人類羣體生活之"基本單位",以作爲形塑特定文化與政治主張之理念基礎。具體的說,其主張爲:民族爲"國家存續之唯一合法基礎",以及"各民族有自決建國之權"。民族主義與愛國主義經常(並非總是)無從區分。開化的社會過去大多強調民族共同體,而最近則着重於由國家或政府陳述。

國族來歷

中文典籍中,“國族”比“民族”更古老,先秦即已出現。《禮記》中它指王侯的宗族及朝官僚友。和“民族”一樣,國族的內涵在近代中國發生了重要變化。20世紀初逐漸用指全體中國人。

國族和國家都是20世紀初nation在中國對應的主要詞彙。梁啓超、張君勱、孫中山等人把nation解爲“國族”或“國家”,稱nationalism爲“國家主義”或“國族主義”。梁啓超認爲,中國與歐洲的不同在於,歐洲盛行國家主義,雖屢有統一的努力但卻困阻重重而中國春秋列國在秦漢“化合成恁麼大的一個民族”之後,統一便是常態。他還提出,以中國疆域之大,在國內應擴大民衆的同類意識,以“由異趨同”。張君勱以“國族”對應英語中的nationality,稱國族爲“一國之族”。他還解釋說,國族是指由一個主權政府統治下的、有共同感情的人羣。孫中山強調,儘管“哪遜”(nation)有兩種解釋,即民族和國家,但在中國,民族就是國族,民族主義就是國族主義,而三民主義就是“救國主義”。他主張用國族/民族之團結,取代中國根深蒂固的家族和宗族觀念,改變團結止步於宗族以及由此形成的一盤散沙的狀況,以民族精神和民族主義來挽救中國危亡。

國族意識隨帝國主義侵略加深而增強。20世紀20年代末,國族在中國有了正式稱謂即“中華民族”或“中華國族”。30年代日本侵華,“全中國團結”成爲政治和思想精英們的廣泛共識“中華”作爲族名已不同於當初同盟會綱領中的“中華”觀念,不再有種族色彩,而是指“在一個政府之下營共同生活的人”,即全體中國人。國民黨正式採用“中華國族”一詞,與“民族”並列一起寫入1934年《中華民國憲法草案》和1936年的《五五憲章》。憲章規定,中華國族和各民族之間的關係是:中華民國有各“民族”,他們均爲“中華國族”的構成分子,一律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