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業軍人落戶時,是必須要提供銷戶證明的。正常軍人在入伍時已經銷戶,但由於早期制度不夠完善,導致部分參軍入伍的人員沒有銷戶。
而軍人在轉業時,落戶地是可以發生變化的,沒有銷戶的話,新的落戶地沒有辦法辦理相關戶口手續,會影響相關後續工作的開展。
需要註銷。
轉業在開具戶籍註銷證明的時候,如果原籍不能提供註銷證明的,由受理人查詢全國人口基本資訊庫並註明“查無此人”即可。
開具戶口註銷證明:
原戶籍居民因死亡、遷出、入伍、出國(境)定居、失蹤、重複(虛假)戶口等原因,被註銷了戶口的,可以申請辦理戶口註銷證明。
1、所需資料(資料中的有關證件由戶籍視窗審覈原件後視情收取原件或複印件):
1)書面申請報告(陳述事由及線索)
2)申請人入伍通知書及其它所需材料。
2、辦理程序:申請人備齊所需資料原件和複印件,到原戶籍派出所戶籍視窗申請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