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事故、起重傷害、觸電、水害、火災、高處墜落、爆破事故、鍋爐和壓力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等。
事故預防措施有:
(1)露天採剝工作面開工前,必須編制作業規程,經礦山企業負責人批准後施行。露天開採時,必須按設計規定,控制採剝工作面的階段高度、寬度和坡面角。
(2)礦區必須建立地面防水、排水系統,防止地表水泄入露天採場防止山洪沖毀生產、運輸系統、建構築物防止排土場研(廢)石場尾礦庫發生泥石流防止山體滑坡、邊坡滑落。
(3)礦山企業地面消防《消防法》執行。
(4)礦山企業爆破材料的生產、儲存、運輸、試驗、銷燬和爆破作業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和爆破安全規程的
行。
露天礦的主要災害:
1、滑坡災害2、水患3、煤層自燃4、粉塵污染5、噪音危害等常見的事故:
1、運輸(行車)事故2、爆破事故3、機電事故4、片幫、滑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