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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事由是什麼意思

心理 閱讀(2.7W)
個人事由是什麼意思

意思:自己的原因。

一般是寫請假或者辭職的理由。個人原因是因爲自己或家人身體、情感方面等這些確實不大方便與外人說。勞動者完全以個人原因提出辭職的,比如“另有發展、崗位不適合、自主創業”等等,這類原因完全基於勞動者個人的願意提出辭職,與用人單位無任何的關聯性。

寫個人原因的理由:

1、真實原因不可說

工資太低不伺候了、領導太裝受不了、同事溝通有障礙、感覺公司馬上要倒閉了、加班太多了不想被壓榨…這些不可說的離職原因,自己知道就好了。當被同事問到或者要寫在書面表格上的時候,用個人原因包裝一下。

2、通用原因最省心

站在企業的角度,個人原因是最保險的原因。如果是員工主動離職,寫明個人原因至少表明對公司沒有什麼不滿或者抱怨,不至於回來要討個公道或者去仲裁起訴。

有時候公司裁員,公司的對外說辭也可能會用個人原因。裁員會引起紛爭,個人原因就很普通。同時,在離職登記表上寫上個人原因的白紙黑字,就代表公司方和個人方,和平結束這一段關係。

3、體面

離職原因除了對下一家公司和本人有價值外,對於其他不相干的人,其實沒什麼太大的意義。離職的原因,給出一個原因就好,是真是假不重要。

真實的原因,可能說的人難受,也可能讓聽的人難受。個人原因背後隱藏的真實原因,可能是被勸退,也可能是要回家繼承家產大家互相尊重,即使是告別,也不能不體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