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池用完再充……這是鎳氫充電電池時代的老梗吧,那時電池有記憶效應,不用光電量再充,會導致電池總容量下降。
自從人類發明了鋰電池(最新的電子設備使用的是更進階的鋰聚合物電池),記憶效應已經徹底成爲歷史,可以想用就用,想充就充。
然而這個老梗,卻依然被各大手機賣場的半吊子銷售人員,繼續當做至理名言口耳相傳,傳到耳機領域我倒是第一次聽說。
其實鋰電池也是有缺點的:
1、鋰電池的理論完全充放電次數是500次,超過極限就會性能嚴重縮水、鼓包。
2、鋰電池長時間過度充電,或充放電同時進行(比如充電時開黑),會縮短使用壽命(一年一換新機的土豪請忽略)。
3、鋰電池長時間過度放電(比如0%電量閒置一星期以上),會無法再次充電。
4、鋰電池受到擠壓變形後,發生內部短路容易導致自燃(搜尋關鍵字:三星note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