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字是從上到下最後補點的筆順規則而“我”字是從左到右的筆順規則。
因爲,“書”作爲這樣的一個獨體字,只能按照從上到下的順序而寫,雖然點在右上角,但只有把其它筆畫寫完,才能找準它的位置,所以最後把點補上。
而“我”字則不同,它是一個左右結構的組合字,在書寫左右結構的字時,一般就是按照從左到右的筆順規則去寫。
“書”字是從上到下最後補點的筆順規則而“我”字是從左到右的筆順規則。
因爲,“書”作爲這樣的一個獨體字,只能按照從上到下的順序而寫,雖然點在右上角,但只有把其它筆畫寫完,才能找準它的位置,所以最後把點補上。
而“我”字則不同,它是一個左右結構的組合字,在書寫左右結構的字時,一般就是按照從左到右的筆順規則去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