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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共同責任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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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共同責任是什麼意思

交通事故共同責任是指在發生交通事故的時候,雙方都有違反駕駛的行爲,那麼在劃定事故責任的時候,出現了共同責任,雙方在這起交通事故中各自承擔一半的責任,並按照交通管理的規定進行處罰,各自承擔一半。也是對雙方造成事故的合理執法。

交通事故共同責任就是事故雙方都要承擔責任,比如: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負同等責任的,承擔50%的賠償責任。

對於具體賠償問題,雙方可以協商,協商不成可向交警隊申請調解,也可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共同責任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過失致人損害,或者雖無共同故意、共同過失,但其侵害行爲直接結合發生同一損害後果的,構成共同侵權,應當依照民法通則規定承擔連帶責任。

二人以上沒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過失,但其分別實施的數個行爲間接結合發生同一損害後果的,應當根據過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