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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購物|到底先簽收還是先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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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購物:到底先簽收還是先拆包?

■ 賣家叮囑:易碎品,快遞到貨先驗後籤

近日,王小姐在淘寶網上訂購了一套價值182元的玫琳凱護膚品。由於是老客戶,經過一番討價,賣家贊同包快遞,王小姐省下15元郵費。當天早晨,王小姐直爽地將182元錢打入“領取寶”帳戶。

發貨前,賣家特地叮囑王小姐:護膚品屬易碎品,快遞到貨先驗貨後簽收。

兩天後,護膚品從上海快遞到了寧波。一向先簽字後驗貨的王小姐,此次改動了主見,她請求先開箱驗貨。快遞員不贊同了:“不行,沒簽過字這包裹就不是你的,先簽字才幹開箱。”

■ 快遞公司:先簽後拆,這是行規

“先驗再籤是網絡賣家的許諾。”有多年網購經歷的王小姐並不認同快遞員的說法。王小姐打電話徵詢該公司擔任人,失掉的答覆是:快遞公司只保證包裝沒有保護和喪失,這是行規。

無法之下,王小姐檢查了一下包裹,包裝殘缺無損,只好簽了字。快遞員拿好籤字單,轉身走掉了。接下來,王小姐傻眼了:包裹裏的一瓶護膚品已碎,乳霜四溢。

王小姐立刻聯絡上淘寶賣家。網名“淘淘”的賣家感到非常冤枉,貨物託付快遞公司的時分,快遞公司是驗過貨的。賣家的好評率一直都是100%,不可能做偷樑換柱的事情。同時,她表示自己曾提醒王小姐先驗後籤,並無過失。

快遞公司則認爲,在客戶簽收前,快遞公司必須對物品的完整性擔任;但簽收後,物品的好壞就和快遞公司無關了。與各方交涉均無果,王小姐只能當花錢買個教訓。

■ 注意細節規避網購“行規”

日前,記者採訪多個網絡賣家和快遞公司後發現,王小姐的遭遇並非個例。大多數出售貴重易損品的賣家,會寫明先驗後籤的購物須知;而幾乎所有的快遞公司,都會請求快遞員在先簽字後再交貨。

據瞭解,爲了處理問題,淘寶網與多家快遞機構合作,向買賣雙方推薦提供“先驗貨再簽收”服務的“網購專用快遞”。但記者從寧波一些賣家瞭解到,網購專用快遞不僅貴,而且慢,許多城市無法投送。賣家們更青睞普通快遞。

■ 買家的權益誰來保護?

收貨時,買家可以先簽字,並註明未拆驗,僅表示收到,再開封驗貨。如果簽完字,發現商品和發件方描述的不一樣,請求快遞業務員當面舉證。

如果問題出在賣家,透過“差評”打分,拒絕付款。網購主要依靠賣家的誠信和口碑,賣家爲了贏得口碑,寧願賠錢退貨,否則就會被買家自然淘汰。

如果責任在快遞公司,則向賣家舉報,聯合有同樣遭遇的買家賣家抵制該家快遞公司。透過市場自我淨化,淘汰不良快遞公司。
網購徵詢:在時下的市場行規中還無法用以一個確定的準繩來圈定,只能以各方的職業操守來規範。

網購徵詢提醒:當我們在收到快遞時,可以先大致檢查下包裹表面,是否有形狀變化等保護的可能;如有異樣,可以先跟送件員說:先簽字,但是要當面開啟東西看,如果保護要在單子上註明,可請求交遞人出結證明材料,作爲日後索賠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