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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用電根據電力部門的供電方案,納入城市供電網絡,不使用臨時施工用電和其他不符合要求的用電。
開發建設單位在房屋竣工驗收後,應由開發建設單位代表全體業主與供電等各個部門簽訂供用服務的框架協議,在第一位業主入住之前,所有的設備設施應當已經具備服務和執行條件。
在所有業主入住之後,單一業主可以與各公用事業單位單獨簽訂供用協議,也可以直接按照分戶計量或實際服務情況進行繳費。
如需物業公司代收代繳,需要與物業公司簽訂代收代繳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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