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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縣生育八孩女子事件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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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豐縣生育八孩女子視頻在網上引發關注後,今天豐縣8孩女子確係小花梅17人被問責的新聞受到廣大網友們討論。豐縣生育八孩女子事件始末是怎麼回事呢?豐縣生育八孩女子現在怎麼樣了?本次事件都有哪些人被處理?

關於“豐縣生育八孩女子”身份認定情況

          2022年1月27日,社交網絡平臺流傳“豐縣生育八孩女子”的相關視頻。經覈查,視頻中涉事女子現戶籍登記名爲楊某俠,其丈夫爲董某民,家住江蘇省豐縣歡口鎮董集村(後併入李莊行政村)。根據2000年6月董集村委會會計邵某徵出具的董某民、楊某俠婚姻登記申請資料,公安機關獲取了楊某俠來自“雲南省福貢縣亞谷村”的線索,隨即組織警力趕赴雲南,會同當地警方,以福貢縣亞谷村爲重點,在周邊鄉鎮就楊某俠身份開展走訪排摸,讓相關羣衆辨認楊某俠結婚登記照片、現實生活照片。據和某某(亞谷村原村幹部)反映,楊某俠可能是本村的小花梅(父母已故)。根據進一步調查走訪得到的線索,公安機關在河南省項城市找到小花梅同母異父妹妹光某英(原名花某英)。2月9日,經公安部物證鑑定中心對楊某俠、光某英血液樣本與普某瑪(小花梅母親,2018年去世)遺物上提取的生物檢材進行DNA檢驗比對,結果爲普某瑪與楊某俠、光某英均符合生物學親子關係。2月13日,公安部物證鑑定中心又對桑某羅(小花梅大舅)、李某元(小花梅小舅)、沙某付(小花梅大姨)、李某梅(小花梅小姨)血液樣本進行DNA檢驗比對,與楊某俠均符合親緣關係。2月20日,公安部物證鑑定中心對上述檢驗對象的檢材再次進行檢驗比對,檢驗結果與之前一致。綜合DNA檢驗比對、查閱小花梅雲南戶籍底冊和調查走訪,認定楊某俠即小花梅(戶籍登記姓名爲小花梅,出生日期爲1977年5月13日,雲南省福貢縣亞谷村人)。

          針對“董某民、楊某俠結婚證照片上的女子與楊某俠不是同一人”的問題,公安機關調查發現,楊某俠近照系從抖音視頻中截取,經修圖後流傳到網上,與實際容貌有差異。同時,受年齡增長造成的面板老化、毛髮退化、脂肪組織液化以及牙齒缺失等因素影響,楊某俠容貌也發生了變化。2月22日,公安部物證鑑定中心人像鑑定,楊某俠與董某民結婚證照片與楊某俠在雲南第一次結婚照片、網傳視頻截圖楊某俠照片、楊某俠身份證照片、楊某俠近照反映出的人像特徵相同,認定爲同一人。

           針對“楊某俠可能是四川籍失蹤女子李瑩”的問題,公安機關開展專門調查。經江蘇公安機關會同四川公安機關將李瑩母親與楊某俠進行DNA檢驗比對,結果排除生物學親子關係。後經南京醫科大學司法鑑定所對李瑩母親與楊某俠進行DNA檢驗比對,結果仍排除生物學親子關係。2月20日,經公安部物證鑑定中心鑑定,再次排除李瑩母親和楊某俠存在生物學親子關係。據此認定楊某俠與李瑩不是同一人。

豐縣生育八孩女子事件始末

後續怎麼樣了

          2月22日,豐縣人民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桑某妞、時某忠,以涉嫌拐賣婦女罪依法批准逮捕。公安機關將對涉案犯罪事實繼續開展偵查取證工作。

          對犯罪嫌疑人徐某東、劉某柱、霍某渠、霍某得、譚某慶、李某玲,公安機關已立案並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繼續開展偵查取證工作。

關於有關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失職瀆職行爲處理情況

          經紀檢監察機關審查調查,責令徐州市委和市政府作出深刻檢討,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依規依紀依法作出處理。

豐縣縣委書記婁海,違反工作紀律,工作不負責任,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維護羣衆正當權利和利益不力,在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計劃生育管理等工作中失職失責,未認真組織覈查事實,批准發佈資訊不實的情況通報,造成嚴重不良影響,決定給予其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

           豐縣縣委副書記、縣長鄭春偉,違反工作紀律,工作不負責任,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維護羣衆正當權利和利益不力,在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計劃生育管理等工作中失職失責,未認真組織覈查事實,同意發佈資訊不實的情況通報,造成嚴重不良影響,決定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黨內職務,責令辭去縣長職務。

豐縣縣委常委、宣傳部部長蘇北,違反工作紀律,工作不負責任,未認真核查事實,發佈資訊不實的情況通報,造成嚴重不良影響,決定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職處理。

豐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孫寸賢,在擔任豐縣副縣長期間,違反工作紀律,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對分管的計劃生育、衛生健康工作不負責任,在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計劃生育管理工作中履職不力、失管失察,決定給予其政務降級處分。

徐州市婦聯黨組成員、副主席高偉,在擔任豐縣衛健委主任期間,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嚴重,工作嚴重不負責任,在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計劃生育管理工作中嚴重失職失責,涉嫌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檢監察機關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並被採取留置措施。

          豐縣歡口鎮黨委書記徐善修,在擔任歡口鎮鎮長、黨委書記期間,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嚴重,工作嚴重不負責任,維護羣衆正當權利和利益不力,在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計劃生育管理工作中嚴重失職失責,涉嫌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檢監察機關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並被採取留置措施。

           豐縣歡口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邵紅振,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嚴重,工作嚴重不負責任,維護羣衆正當權利和利益不力,在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計劃生育管理工作中嚴重失職失責,涉嫌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檢監察機關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並被採取留置措施。

           豐縣縣委統戰部三級主任科員陳修峯,在擔任歡口鎮黨委組織委員期間,違反工作紀律,對分管的計劃生育工作不負責任,失管失察,決定給予其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

          豐縣公安局四級進階警長程言偉,在擔任豐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期間,違反工作紀律,對分管的治安工作不負責任,對管轄範圍內存在的虐待行爲失管失察,對精神障礙患者排查救助工作組織推動不到位,決定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豐縣信訪局副局長殷憲方,在擔任豐縣衛計委副主任期間,違反工作紀律,對分管的計劃生育工作履職不力、失管失察,決定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豐縣公安局歡口派出所所長渠輝,違反工作紀律,工作不負責任,未經深入覈查辦理戶口登記,對管轄範圍內存在的虐待行爲失管失察,對精神障礙患者排查救助工作落實不力,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政務撤職處分。

          豐縣歡口鎮綜治辦史瑞紅,違反工作紀律,工作不負責任,對管轄範圍內存在的虐待行爲失管失察,對精神障礙患者排查救助工作組織落實不力,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政務撤職處分。

           豐縣歡口鎮原民政助理於法貞,在擔任歡口鎮民政助理期間,違反工作紀律,違規辦理婚姻登記、變更結婚證登記時間,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

         豐縣歡口鎮計生站於秀娟,違反工作紀律,工作不負責任,對嚴重超生問題隱瞞不報、放任不管,決定給予其政務撤職處分。

          豐縣歡口鎮李莊村黨總支書記、村民委員會主任李勁鬆,違反工作紀律,工作不負責任,對嚴重超生和虐待行爲放任不管,對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不力,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責令辭去村民委員會主任職務。

          豐縣歡口鎮李莊村村民委員會原主任董正培,違反工作紀律,工作不負責任,對虐待行爲和嚴重超生放任不管,對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不力,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

          豐縣歡口鎮李莊村黨總支副書記董青華,在擔任李莊村計生專幹期間,違反工作紀律,工作不負責任,對嚴重超生問題放任不管,決定給予其撤銷黨內職務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