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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孩子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孩子變更姓名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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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孩子改名字的問題,在離婚問題中也比較多,這往往是女方方便撫養小孩以及再婚後做出的種種考慮。離婚後孩子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孩子變更姓名的條件是什麼?下面就爲你詳細解答。

離婚後孩子改名字具體手續

1、未滿18週歲的人申請變更姓名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書面申請(其中屬在校學生的,需提供學校同意變更姓名證明)。

2、對於夫妻離婚後需要變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須由雙方共同協商提出書面申請,並攜帶戶口、身份證、孩子的戶籍、離婚證到公安機關辦理。如未成年子女原父母一方查不到下落的,應由其父親或母親出具保證書或申請人民法院宣告對方失蹤。對一方因向公安機關隱瞞離婚事實而取得子女姓名變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復其子女姓名而離婚雙方協商不成,公安機關應予以恢復。

3、對於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後要求變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公安機關應區別以下不同情形,准予當事人及監護人憑相關證明辦理姓名變更手續:

(1)以本人的勞動收入爲主要生活來源的16週歲以上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自主決定本人姓名的變更;其父親和繼母,或母親和繼父要求變更其姓名的,必須徵得其本人同意。

(2)16週歲以下10週歲以上的,父親和繼母,或者母親和繼父經協商同意要求變更該未成年人姓名,應當徵得其本人的同意。

(3)不滿10週歲的未成年人姓名的變更,由其父親或繼母,或母親和繼父協商一致後決定。

(4)18週歲以上的公民申請變更姓名的,由本人持合法有效身份證件和單位(村居)相關證明,向其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書面申請。

離婚後孩子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 孩子變更姓名的條件 第2張

離婚後孩子變更姓名條件如下

孩子變更名字:

(1)由乳名改爲學名的;

(2)在同一單位(學校)或者近親屬中名字相同的;

(3)未成年人因父母離異、再婚或收養關係要求變更姓名的;

(4)名字中含有不易識別的冷僻字、異體字、繁體字的;

(5)名字的諧音或者含義容易引人誤解、歧視或傷及本人感情的;

(6)公民出家或僧尼還俗的;

(7)姓名粗俗不雅,有違社會公德的;

(8)其他特殊原因。

離婚後孩子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 孩子變更姓名的條件 第3張

孩子變更姓氏:

(1)因血緣關係在父姓或母姓之間變更的;

(2)因收養關係變更姓氏的;

(3)因涉外婚姻關係變更姓氏的;

(4)因父母離婚或者再婚變更姓氏的;

(5)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變更的。

離婚後孩子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 孩子變更姓名的條件 第4張

不予辦理姓名變更登記的情形

(1)被依法判處管制、剝奪政治權利、緩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人;

(2)正在被收監服刑、被勞動教養和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人;

(3)已掌握的民事案件尚未審結或尚未執行完畢;

(4)對於父母離婚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協議不成的;

(5)在校全日制大中專學生。

離婚後孩子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 孩子變更姓名的條件 第6張

離婚後小孩子改名字,必須要經過生父的同意嗎

一般情況下,我國公民出生後進行戶籍登記時,可由父母協商確定子女的姓名。子女長大到有識別能力時,還可以自己選擇姓氏,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如果子女已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則還可以自行決定姓父母的姓氏之外的姓,並可更名。

無論子女處在哪個成長階段,父與母之間在行使子女姓名權的問題上始終是平等的。而在司法實踐中,有關子女姓名權的糾紛往往是在離異父母間產生的,特別是在姓氏的問題上。當前更改子女姓名的主要是離婚後的女性,具體情況有三種:

1、認爲自己是子女的法定監護人,對未成年子女負有管理、監護的權利,包括更改子女的姓名。

2、男方不盡撫養義務,給女方和子女造成生活、教育等一系列困難。女方認爲已經斷絕一切關係了,索性就更改子女的姓名。

3、婚姻存在時矛盾深厚,女性離婚後受到社會、精神等方面巨大的壓力,爲擺脫精神上的痛苦而更改子女姓名。

溫馨提示:其實,子女是父母雙方的,我國頒佈實施的新《婚姻法》明確規定:“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子女無論隨父或隨母姓,都改變不了子女與父母的血緣和撫養關係。那種認爲子女必須隨父姓的觀念是極端錯誤的,而以子女更改姓名爲由,不盡撫養義務則更是違法的。

離婚後孩子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 孩子變更姓名的條件 第7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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