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全國各地都在推進新冠疫苗接種工作,爲了讓市民儘快接種疫苗,部分地區發佈未接種疫苗出行會受限。而針對不能打新冠疫苗的人羣需要開具禁忌證明,那麼,不能打新冠疫苗如何開證明?具體去哪裏開證明呢?
不能打新冠疫苗如何開證明
(一)南昌不能打新冠疫苗證明辦理說明
1.辦理時間
自7月19日開始辦理,辦理時間爲工作日(週一至週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辦理材料
開具新冠疫苗接種禁忌證明時須帶好本人身份證、以往就醫的病歷、出院小結、疾病證明等資料。若行動不便,可委託親屬代辦,但必須有本人身份證、既往就醫的相關病歷、診斷材料等。
3.辦理單位
南昌市第一醫院、南昌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南昌第三醫院(朝陽院區)、江西省中西結合醫院、江中二附院、江西省腫瘤醫院、三三四醫院、南昌市第五醫院、新建區中醫醫院、新建區人民醫院、南昌高新區人民醫院等等。
4.證明錢嗎
證明需由醫生根據申領人的身體狀況和臨牀資料判斷做出結論,須有醫生簽名。並加蓋接種單位或醫院的公章方纔有效。
(二)高安市不能打新冠疫苗證明辦理說明
辦理時間爲週一至週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去辦理時需要攜帶好身份證、病歷本、出院小結、疾病證明等資料。可以辦理的醫院有筠陽街道辦衛生服務站、高安市中醫院、高安市人民醫院、高安市婦幼保健院、相城中心衛生院、建山鎮衛生院等。
(三)四川西充不能打新冠疫苗證明辦理說明
1.開具流程
①存在新冠疫苗接種禁忌症患者攜帶相關醫學證明資料至西充縣人民醫院疫苗接種點。
②疫苗接種點收到醫學證明資料後進行登記,並初步審覈。
③新冠疫苗暫緩/禁忌接種診斷專家組對資料進行審覈,審覈透過後開具相關證明。
(四)山東淄博市不能打新冠疫苗證明辦理說明
7月20日起,淄博市中心醫院新冠病毒疫苗接種禁忌症證明的出具地點變更到西院(南上海路10號)門診樓二樓走廊北側。
哪些情況不能打新冠疫苗
1.不能接種人羣一
患有未控制的癲癇和其他嚴重神經系統疾病者(如橫貫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綜合症、脫髓鞘疾病等),不能接種新冠疫苗。
2.不能接種人羣二
在以前接種疫苗時,出現嚴重過敏反應者(如急性過敏反應、血管神經性水腫、呼吸困難等),不能進行接種。
3.不能接種人羣三
對疫苗成分及輔料過敏者不能接種,滅活新冠病毒疫苗輔料主要包括:磷酸氫二鈉、氯化鈉、磷酸二氫鈉、氫氧化鋁。
4.不能接種人羣四
正處於發熱,或患急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發作期、未控制的嚴重慢性病患者人羣不能接種。
5.不能接種人羣五
妊娠期婦女不能接種。
6.不能接種人羣六
患血小板減少症或出血性疾病的,不能接種。
總得來說,不能打新冠疫苗證明需要去當地指定的醫院去開,去開證明的時候需要攜帶好身份證和病歷本,而證明上要有醫生的簽名和醫院的公章纔有效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