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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困家庭學生資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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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困家庭學生資助制度

(一)免學雜費

對城鄉九年義務教育階段所有學生免收學雜費。

(二)免費教科書

對義務教育階段所有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和學生字典,並實行部分課程教科書循環使用制度。

(三)生活補助

補助對象爲在義務教育學校就讀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寄宿生在校期間生活費的基本補助標準爲:小學生4元/天,初中生5元/天。每學期在校時間均按125天計算。從2019年秋季學期起,將家庭經濟困難非寄宿生納入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政策範圍。補助標準爲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標準的一半。

(四)國定營養改善計劃

根據國家和我省的有關規定,從2012年春季學期開始,在部分貧困地區義務教育階段農村學校實施營養改善計劃,爲學生提供營養餐,標準爲每生每天5元(全年按照學生在校時間200天計算)。

(五)省定營養改善計劃

根據《河南省教育脫貧專項方案》(豫政辦〔2016〕120號)要求,從2016年秋季學期起,參照國定營養改善計劃標準,向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髮放補助資金,享受國定營養改善計劃的學生除外。

(六)綠色通道

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在開學報到時,透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先辦理入學手續。入學後,學校根據學生具體情況開展困難認定,採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七)社會資助

企事業單位、團體及個人或校內師生員工自願捐贈資金或實物,用於獎勵、資助在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社會資助資金可用於設立助學金、困難補助、伙食補貼、學費減免等資助項目。

對於貧困家庭的資助有以下4條:

一、領導高度重視對貧困生的救助工作,不定期進行走訪,開展相應的貧困救助工作。

二、既扶貧又扶志,做到“資助”與“育人”的有機結合資助的目的是爲了幫助特貧困學生解決學習和生活的經濟困難,順利完成學業。

三、資助向品學兼優的特貧困學生傾斜

四、鼓勵特貧困學生自強自立,透過刻苦學習,誠實勞動,解決生活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