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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分級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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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分級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文物保護工程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文物保護工程,是指對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和其它具有文物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古建築、石窟寺和石刻、近現代重要史蹟及代表性建築、壁畫等不可移動文物進行的保護工程。

第三條 文物保護工程必須遵守不改變文物原狀的原則,全面地儲存、延續文物的真實歷史資訊和價值按照國際、國內公認的準則,保護文物本體及與之相關的歷史、人文和自然環境。

第四條 文物保護單位應當制定專項的總體保護規劃,文物保護工程應當依據批准的規劃進行。

第五條 文物保護工程分為:保養維護工程、搶險加固工程、修繕工程、保護性設施建設工程、遷移工程等。

(一)保養維護工程,係指針對文物的輕微損害所作的日常性、季節性的養護。

(二)搶險加固工程,係指文物突發嚴重危險時,由於時間、技術、經費等條件的限制,不能進行徹底修繕而對文物採取具有可逆性的臨時搶險加固措施的工程。

(三)修繕工程,係指為保護文物本體所必需的結構加固處理和維修,包括結合結構加固而進行的區域性復原工程。

(四)保護性設施建設工程,係指為保護文物而附加安全防護設施的工程。

(五)遷移工程,係指因保護工作特別需要,並無其它更為有效的手段時所採取的將文物整體或區域性搬遷、異地保護的工程。

第六條 國家文物局負責全國文物保護工程的管理,並組織制定文物保護工程的相關規範、標準和定額。

第七條 具有法人資格的文物管理或使用單位,包括經國家批准,使用文物保護單位的機關、團體、部隊、學校、宗教組織和其它企事業單位,為文物保護工程的業主單位。

第八條 承擔文物保護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必須具有國家文物局認定的文物保護工程資質。資質認定辦法和分級標準由國家文物局另行制定。

第九條 文物保護工程管理主要指立項、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及驗收管理。

第二章 立項與勘察設計

第十條 文物保護工程按照文物保護單位級別實行分級管理,並按以下規定履行報批程式:

一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工程,以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行政部門為申報機關,國家文物局為審批機關。

二 省、自治區、直轄市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工程以文物所在地的市、縣級文物行政部門為申報機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行政部門為審批機關。

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及未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工程的申報機關、審批機關由省級文物行政部門確定。

第十一條 保養維護工程由文物使用單位列入每年的工作計劃和經費預算,並報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行政部門備案。

搶險加固工程、修繕工程、保護性設施建設工程的立項與勘察設計方案按本辦法第十條的規定履行報批程式。搶險加固工程中確因情況緊急需要即刻實施的,可在實施的同時補報。

遷移工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二十條的規定獲得批准後,按本辦法第十條的規定報批勘察設計方案。

第十二條 因特殊情況需要在原址重建已經全部毀壞的不可移動文物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獲得批准後,按本辦法第十條的規定報批勘察設計方案。

第十三條 工程專案的立項申報資料包括以下內容:

一 工程業主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名稱

二 擬立專案名稱、地點,文物保護單位級別、時代,保護範圍與建設控制地帶的劃定、公佈與執行情況

三 保護工程必要性與實施可能性的技術檔案與形象資料、錄影或照片

四 經費估算、來源及計劃工期安排

五 擬聘請的勘察設計單位名稱及資信。

第十四條 已立項的文物保護工程應當申報勘察、方案設計和施工技術設計檔案。重大工程要在方案獲得批准後,再進行技術設計。

第十五條 勘察和方案設計檔案包括:

一 反映文物歷史狀況、固有特徵和損害情況的勘察報告、實測圖、照片

二 保護工程方案、設計圖及相關技術檔案

三 工程設計概算

四 必要時應提供考古勘探發掘資料、材料試驗報告書、環境汙染情況報告書、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資料及勘探報告。

第十六條 施工技術設計檔案包括:

一 施工圖

二 設計說明書

三 施工圖預算

四 相關材料試驗報告及檢測鑑定結果。

第三章 施工、監理與驗收

第十七條 文物保護工程中的修繕工程、保護性設施建設工程和遷移工程實行招投標和工程監理。

第十八條 重要文物保護工程按本辦法第十條規定的程式報批招標檔案及擬選用的施工單位。

文物分級管理辦法

我國的文物分為精品文物和一般文物,其中又分為三個等級,每個等級都有其不同的標準。

國家一級文物

1、反映中國各個歷史時期與生產關係及其經濟制度、政治制度,以及有關社會歷史發展的代表性文物。

2、反映生產力的發展、生產技術的進步和科學發明創造的代表性文物。

3、反映各民族社會歷史發展和促進民族團結、維護祖國統一的代表性文物。

4、反映歷代勞動人民反抗經濟剝削、政治壓迫,以及有關著名起義領袖的代表性文物。

5、反映了中外友好往來和在政治、經濟、軍事、教育、科技、文化、體育等方面相互交流的代表性文物。

6、反映中華民族抵禦外侮、反抗侵略的歷史事件和重要歷史人物的代表性文物。

7、反映歷代著名的思想家、科學家、發明家、政治家、軍事家、教育家、文學家、藝術家及歷代著名工匠的代表性文物。

8、反映各民族生活習俗、文化藝術、工藝美術、宗教信仰的具有特別重大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的代表性文物。

9、中國古舊圖書中具有代表性的善本。

10、反映有關國際共產主義運動中重大事件和傑出領袖人物的革命實踐活動,以及為中國革命作出重大貢獻的國際主義戰士的代表性文物。

11、反映中國共產黨成立以來及其有關重大歷史事件、領袖人物、著名烈士的代表性文物。

12、反映有關中國各黨派、團體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愛國僑胞及社會知名人士的具有代表性的文物。

13、其他具有特別重要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國內外代表性文物

國家一級文物中比較有代表性的就是陝西曆史博物館的藏品“瑪瑙獸首杯”

國家二級文物

1、具有重要歷史、科學價值或較高藝術價值,但在全國或本地區存量較多的文物。

2、具有一定歷史、科學價值或一般藝術價值,但在全國或本地區存量較少的文物。

3、反映一個地區、一個民族或某一個時代的具有重要歷史價值或較高藝術價值,但有某種缺陷的文物。

4、反映某一歷史人物、歷史事件,或對研究某一歷史問題有重要價值的文物。

5、反映某種文化型別和文化特徵的、能說明某一歷史問題有重要價值的文物。

6、時代較晚,其歷史、藝術、科學價值一般,但經濟價值較高的文物。

7、反映各地區、各民族的重要民俗文物。

8、反映歷代著名藝術家或著名工匠的重要作品,一般藝術家的精品。

9、中國古舊圖書中具有重要價值的善本。

10、其他具有重要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國內外文物。

國家二級文物中具有代表性的就是胡海同志用過的彎嘴杯

三、三級文物

1、具有一定歷史、藝術、科學價值,在全國或本地區存量較多的文物。

2、反映一個地區、一個民族或某一時代的具有一定歷史、藝術、科學價值,但有某種缺陷的文物。

3、反映某一歷史事件或人物,對研究某一歷史問題有一定價值的文物。

4、反映某種文化型別特徵的某一區域性的非主要文物。

5、具有一定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民俗文物。

6、反映某一歷史時期藝術水平和工藝水平的作品,或藝術、工藝水平較高,但損傷較重的作品。

7、中國古舊圖書中具有一定價值的善本。

8、其他具有一定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國內文物。

三級文物中比較有代表性的就是春秋時期的酒具

文物分級管理辦法

分級管理是中國文物管理的重要原則。中國歷史悠久,儲存至今的各類文物異常豐富,它們的價值又高低不一,不可能都由國家直接管理。根據文物價值高低,區分等級,保護重點,把最重要的文物管理權歸中央政府掌握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自己行政管轄範圍內的重要文物負有保護責任,同時負責保護管理其他文物。這樣才使分級管理、重點保護落到實處。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許多條款都對文物分級管理作出了明確規定。文物保護單位就是根據其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高低,分別確定為不同等級,由縣級、省級人民政府和國務院公佈為縣級、省級和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對不同級別的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管理的要求也有區別。

中國文物法規對文物藏品分級管理,也作了明確規定。全民所有的博物館、紀念館和文物保管機構等單位的文物藏品,須區分等級,建立嚴格的保管制度。文物藏品根據其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的高低以及儲存情況,區分為一、二、三級。一級文物要專庫或專櫃保管,還需建立一級文物藏品檔案。

在文物複製、 拍攝、 修復、調撥等方面,文物藏品的級別不同,在管理上也有不同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