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包括:水資源、土地資源、生物資源、氣候資源。
1、水資源
水資源是指可資利用或有可能被利用的水源,這個水源應具有足夠的數量和合適的質量,並滿足某一地方在一段時間內具體利用的需求。
2、土地資源
土地資源是指已經被人類所利用和可預見的未來能被人類利用的土地。土地資源既包括自然範疇,即土地的自然屬性,也包括經濟範疇,即土地的社會屬性,是人類的生產資料和勞動物件。
3、生物資源
生物資源是自然資源的有機組成部分,是指生物圈中對人類具有一定經濟價值的動物、植物、微生物有機體以及由它們所組成的生物群落。
4、氣候資源
氣候資源,通常是指光、熱、水、風、大氣成分等。作為人類生產、生活必不可少的主要自然資源,可被人類直接或間接的利用,或在一定的技術和經濟條件下為人類提供物質及能量。
生態環境特徵
物質迴圈是指生態系統的能量流動推動著各種物質在生物群落與無機環境間迴圈,這裡的物質包括組成生物體的基礎元素,碳,氮,硫,磷,以及以DDT為代表的,能長時間穩定存在的有毒物質。
資訊傳遞是指物理資訊指通過物理過程傳遞的資訊,它可以來自無機環境,也可以來自生物群落,主要有,聲,光,溫度,溼度,磁力,機械振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