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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級動火區域內需要什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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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級動火區域內需要什麼手續

須辦理“動火許可證”。

1、特級動火票為三道紅槓。用於易燃、易爆裝置執行中的動火和罐區搶修等。

2、申請動火單位提供動火點安全動火方案,經廠主管領導或總工和消防安全部門審批後方可動火。動火時間不超過8小時(含中途停歇時間)。

凡是在特級動火區域內的動火必須辦理特級動火證,特級動火指在處於執行狀態的易燃易爆生產裝置和罐區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險的動火作業。所謂特殊危險是相對的,而不是絕對的。特級動火的作業一般是指在裝置、廠房內包括裝置、管道上的作業。

一、動火作業

動火作業是指在非火區進行焊接和切割作業,以及在易燃易爆場所使用噴燈、電鑽和砂輪進行可能產生火焰、火花和熱表面的臨時作業。易燃場所:生產、儲存貨物的場所符合GB50016-2014中甲級、乙級火災危險性分類。主要指公司內部進行維修、改造、施工等臨時性作業的部門,如裝置管理部、生產技術部等。負責動火作業申請,《安全作業許可書》動火作業現場的搬運、清潔和監控等。監督《安全作業許可書》的初步審查和公司區域內負責動火作業的承包商的動火狀態。

二、安全操作規程

控制動火行為,最大限度降低風險,減少和避免火災事故等事故的發生,確保公司安全生產。動火作業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遵守公司相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焊工必須有焊工證和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即:IC卡。動火作業前,作業人員必須確認現場安全,並確定高溫爐渣、火星等火種可能或可能飛濺的區域。無可燃產品(化學品、紙箱、塑料、木材和其他可燃物等)。)允許在該區域周圍10米範圍內,以確保動火作業區域保持清潔且無可燃產品。

隨著資訊科技的發展,出現了一種新的方法來促進《動火作業許可證》的處理過程。一般來說,審批需要操作人員來回到相關主管部門,流程符合要求,但效率必然會降低。相關稽核人員將在辦公室對提交的材料進行稽核,併發放電子動火票,實現動火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