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證年檢流程是:
1、對於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又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的“三無人員”,可每年核查一次
2、對於短期內收入變化不大的家庭,可每半年核查一次
3、對於收入來源不固定、成員有勞動能力和勞動條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原則上實行城市按月、農村按季核查。
一、年審需要攜帶的有效證件:
1、享受低保物件的身份證
2、戶口簿
3、低保證
4、結(離)婚證
5、就業失業證
6、殘疾證
7、在校證明
二、年審所需材料:
1、個人申請
2、村委會出具有無土地證明或收入證明
3、打工單位出具打工收入證明(加蓋印章並註明打工單位、地址、聯絡電話)
4、在校大中專生提供在校生證明
三、稽核程式:
1、申請人到居住地鄉(鎮)或戶籍所在地領取年度稽核表,填寫完整。
2、由村和鄉鎮稽核簽字蓋章。
3、申請人攜帶年度稽核表和相關證件一併到民政局接受稽核。
未按規定時間參加年審的視為自動放棄低保資格。
1、申請物件向戶籍所在地街道、鄉鎮社會救助事務管理所提出書面申請、提供有關材料、填寫申請表
2、街道、鄉鎮社會救助事務管理所調查核實申請人的填報情況
3、 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根據調查核實情況作審批決定。決定批准的,報區縣民政部門備案並通知申請人對不予批准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4、 批准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由管理審批機構採取適當形式予以公佈
5、從批准之月起發放低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