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塔吊安拆方案由按拆單位編制,總包專案的總工稽核,然後報給監理
事故應急預案不只由安全人員來編制,還可以由單位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為組長進行編制。
根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第四章第二款:
生產經營單位應結合本單位部門職能和分工,成立以單位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為組長,單位相關部門人員參加的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明確工作職責和任務分工,制定工作計劃,組織開展應急預案編制工作。
圖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