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載兒童不違法,但是載16週歲以上人員違法。電動車正常載人不違規,但在紅綠燈或在機動車輛行駛路線上行車且載人的話,就屬於違規。
國家交通政策是,電動車限載兩人,也就是說一輛電動車只能載一個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七十一條非機動車載物,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自行車載人的規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
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週歲
(二)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週歲
(三)不得醉酒駕駛
(四)轉彎前應當減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