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北京社保局為例:
1、登入社保局後,點選【銀行繳費資訊】進入填寫資訊,如下:
2、點選【列印銀行資訊採集表】按鈕列印《北京市社會保險費銀行繳費協議》及《單位銀行資訊》,點選【列印單位資訊變更表】按鈕列印《單位資訊變更登記表》並攜帶相關資料到社保視窗辦理稽核業務。
3、匯入成功後,重新進入【銀行繳費資訊】申報功能,點選【修改】按鈕可進行銀行繳費資訊採集內容修改,修改完畢後點擊【列印銀行資訊採集表】按鈕列印《北京市社會保險費銀行繳費協議》及《單位銀行資訊》,點選【列印單位資訊變更表】按鈕列印《單位資訊變更登記表》。
4、已經採集銀行繳費的用人單位,可以通過該功能變更“開戶銀行簡稱”、“賬戶名稱”、“賬號”,點選【銀行繳費資訊】進入【銀行繳費資訊變更】申報功能,輸入相關資訊點選【提交】。
5、檢視交易反饋,記錄交易流水號,點選“下載列印”列印相關報表並攜帶相關資料到社保視窗辦理稽核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