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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聽得(入迷)。
2、聽得(入神)。
3、聽得(清楚)。
4、聽得(出神)。
5、聽得(著迷)。
形容詞的用法:
1、性質形容詞一般能受“不”和“很”的修飾,少數狀態形容詞不受“不”和“很”的修飾。
2、能修飾名詞,經常作謂語或定語。如“大眼睛、高樓、冰涼的酸梅湯、初級職稱”。
3、部分形容詞可以重疊。如“大大、長長、高高”。
4、可以帶賓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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