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聚美館>智慧生活>心理>

放射源證幾年一複審

心理 閱讀(1.81W)
放射源證幾年一複審

放射源證的複審沒有具體期限規定,只要求與《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同時校驗。

依據《放射診療管理規定》第十七條規定:《放射診療許可證》與《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同時校驗,申請校驗時應當提交本週期有關放射診療裝置效能與輻射工作場所的檢測報告、放射診療工作人員健康監護資料和工作開展情況報告。

醫療機構變更放射診療專案的,應當向放射診療許可批准機關提出許可變更申請,並提交變更許可專案名稱、放射防護評價報告等資料同時向衛生行政執業登記部門提出診療科目變更申請,提交變更登記專案及變更理由等資料。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變更申請之日起20日內做出審查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