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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執行李的流程的規定
1、託運貨物時應檢查託運人的有效身份證件。按要求寫貨物託運書,明確是否保險,是否填寫宣告價值,並由託運人接貨人雙方簽字或蓋章。
2、託運人對託運書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3、託運政府限制運輸及需要向公安,檢疫等政府部門辦理有關手續的貨物,應隨附有效證明。
4、運輸條件不同或性質相互對立的貨物,應分別辦理託運手續。
5、貨物包裝應適合航空運輸的要求,嚴禁用草袋包裝和草繩捆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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