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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保質期和保修期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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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保質期和保修期的區別

1、質保期為6至24個月,保修期限為2至5年

2、質保期自工程實際竣工之日起計算,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3、質保期可由當事人自主約定,保修期限則由法律直接規定

4、質保期是發包人預留及返還質量保證金的期限,保修期質量保證金無關。

保修期是指承包單位對所完成工程的保修期限,超過這個保修期限則無義務實施保修。保修期最低為兩年(水、電、裝修等),防水為5年,主體結構、基礎為設計的合理使用年限(50年)。而質保期是對產品質量保證的期限,是對產品質量做出的承諾期限,是一種姿態,一般結合質量保證金提出,可依據承諾期取得質保金,過了這個承諾期的產品應該依然是合格可用的,並仍可追溯質量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