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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屬於國家規定應當徵稅的20種商品,不能直接攜帶過關,跟手機的數量沒有關係。
外商投資專案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電視機、攝像機、錄影機、放像機、音響裝置、空調器、電冰箱、電冰櫃、洗衣機、照相機、影印機、程控電話交換機、微型計算機及外設、電話機、無線尋呼系統、傳真機、電子計算器、打字機及文書處理機、汽車、摩托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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