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资料的表现形式,将历史史料分为文献史料、实物史料和口述史料。
有意史料与无意史料。
“正史”(官方记载)与“野史”(民间记载)。
史料有以下分类:
一、按照资料价值的不同,分为第一手史料(直接史料/原始材料)和第二手史料(间接史料)。
第一手史料是指接近或直接在历史发生当时所产生,可较直接作为透视历史问题的史料
第二手史料是指经过后人运用一手史料所作的研究及诠释。
1、书报,包括历史记录、历史著作、文献汇编和史部以外的群籍。
2、文件,包括政府文件、团体文件和私人文件。
3、实物,包括生产工具、生活资料和历史事件的遗迹。
4、口碑,包括回忆录、调查记录、群众传说和文艺作品。
史料是指可以据以为研究或讨论历史时的根据的东西。一般将史料区分为第一手史料以及第二手史料。前者是指接近或直接在历史发生当时所产生,可以直接作为历史根据的史料,后者是指经过后人运用第一手史料所作的研究及诠释,但二者的界限经常并不明确。一般中文所称史料,主要是指第一手史料而言。
通常说的史料,就是指那些人类社会历史在发展过程中所遗留下来的、并帮助我们认识、解释和重构历史过程的痕迹。人类对历史的认识和研究离不开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