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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级相称原理的三个基本原则

心理 阅读(3.2W)
能级相称原理的三个基本原则

1、能级的划分与组合应保证行政组织结构的稳定性和有效性。稳定的结构层次应是正三角形或正宝塔形,上窄下宽,如果是菱形或倒立三角形,定然不稳。在一个正三角形的行政组织中,每个层级的职责和任务,一般应按战略规划层——战术计划层——具体执行层这样三个层次由上向下排列。每个行政人员应按其不同的素质和能力安排到相称的层级上。

2、不同的能级应具有不同的责任、权力和利益,实行责权利一致的原则。在对各个能级合理分解任务,明确各自职责的前提下,授予他们相应的权力,使责任和权力统一起来。任何一级行政组织,只要承担了一定的任务和责任,就应当拥有完成此任务的权力。同时,为了调动各个能级履行其职责的积极性,应按照他们的工作实绩给予相应的利益和荣誉。只有做到责权利三者相统一,才能充分发挥各级组织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保证他们各自承担的任务高效率地完成。

3、各类能级必须动态对应。首先是对应,即根据各层能级的不同要求,相应地把有关人员安排到适当的能级岗位上,做到量才任用,人尽其才。其次,这种对应不是静止的,而是动态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