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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如下:
1、点击“缴费管理”-“城镇职工增加”。
2、点击“新增”,录入参保人的证件号码,如该人员为恢复参保或者就业信息已登记人员,系统可自动查询该人员相关信息,带入页面,未无信息的人员则需要单位用户手动填写相应的登记信息。
3、用工单位进行派遣人员增加时,用工范围选择“派遣人员()”,如人员为新参保或暂停参保状态,可选择派遣单位,正常录入其他信息后可提交。如人员已是正常参保状态,无法在网厅进行增员。
4、录入职工工资并根据提示上传相应附件,系统会依据当前缴费基数上下限显示对应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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