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符合提取条件准备相关资料,还是挺容易的。
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屋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屋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屋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屋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屋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屋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屋公积金的增值收益。职工提取住屋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屋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屋公积金。住屋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在大连当地的公积金管理处提取公积金的话,必须要求单位给自己出具相关的证明和文件,向开户的管理部提出提取的申请,工作人员经过对材料的审核,那些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就会为其办理提取手续,只要提取手续都顺利的办理好了,那么很快公积金就会打入到指定的账户当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