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賣身契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法的賣身契要到官府備案,並將身份文書上交官府 。簽署了賣身契就是主人的“私有財產”,等於拋棄了尊嚴和自由。
在這種情況下,一旦逃跑,主人家如果報官,官府會下告示抓人,同時,逃跑的人無法獲得户籍,終身都要躲躲藏藏,隨時怕被官府或主人抓回去,遭受更大的處罰。
在古代,賣身契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法的賣身契要到官府備案,並將身份文書上交官府 。簽署了賣身契就是主人的“私有財產”,等於拋棄了尊嚴和自由。
在這種情況下,一旦逃跑,主人家如果報官,官府會下告示抓人,同時,逃跑的人無法獲得户籍,終身都要躲躲藏藏,隨時怕被官府或主人抓回去,遭受更大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