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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守孝制度五服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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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守孝制度五服時間

守孝制度,為中國古代通過喪服等級表明親屬範圍和親屬關係親疏遠近的一種制度,是封建法律的重要組成部分。分為斬衰(音崔,服三年)、齊衰(服一年)、大功(服九個月)、小功(服五個月)、緦麻(服三個月),五個等差,故稱“五服”。

明朝洪武七年定製,子為父母皆斬衰三年(這所謂的三年,其實是二十七個月)。清制同。媳為舅姑、妻為夫,也皆斬衰三年。明以後,夫為妻(父母在不杖),子為出母、嫁母,齊衰杖期。明洪武七年定嫡子、眾子為庶母齊衰杖期(杖期就是指服一年但要拿枴杖,表示特別哀痛),庶子為生母斬衰三年。清制同。為祖父母、伯叔父母、在室的姑、姊妹、兄弟、侄等齊衰不杖期。為曾祖父母齊衰五月。為高祖父母等齊衰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