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視情況而定。如果經公安機關查明,當事人沒有犯罪行為的,可以在三天內無罪釋放,否則需要移交檢察院,由檢察院審查起訴,最後由法院作出有罪判決,並依法承擔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