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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死後房產歸誰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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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死後房產歸誰所有

歸其指定的法定繼承人享受低保政策與將來財產分割與繼承並沒有直接的關係,除非房產是政府提供的廉租房或其他非產權性質的安置住房。

低保户也不是沒有親屬,只是沒有經濟來源,只要不是那種沒有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的情況,一般都在按繼承法順位繼承。如果沒有任何一個親人或家屬,一般房產為政府所有。

歸其合法繼承人繼承。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低保户死後其房產歸法定繼承人所有。低保户是由於某種原因而使其生活水平遠遠低於正常的生活所需,國家為了照顧那些困難的羣體,而給予他們一定補貼使他們能夠保證正常的生活所需,並把這種生活困難的家庭稱為低保户。其死後房產歸可繼承人所有,如沒有繼承人則歸政府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