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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副校長教導主任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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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副校長教導主任的區別

這三者的區別主要是分工不同。現在學校的管理體制一般都是校長負責制,校長負責學校的全面工作,設置一人副校長分管某一些具體工作,比如黨務,教育教學,學生管理,後勤工作,一般設置2~3人,規模大的學校設置的人數要多一些教導主任有的學校叫政教主任,具體負責師生的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學生的日常管理,各種活動的組織開展等工作。

三者的區別非常大!校長是教育黨委任命的,副校長和教導主任是校長提名,教育考核聘用的,副校長和教導主任都在校長直接領導下。

校長是決策者,是學校的法人代表,也是學校的第一責任人。而副校長和教導主任,也是學校的主要領導,但在校長的領導下,分管教學,德育安全和後勤工作,教導主任則負責教導處全面工作,是中層幹部,深入教學一線。

區別大了,校長是一校之長,是負責學校的全面工作,是總負責人,是對上級主管教育部門負總責的,是學校的法人,副校長和教導主任是校長領導下的一員,是要對校長負責,副校長根據分工,主管一方面的工作,管幾個科室,是學校的為領導成員之一而教導主任是學校的業務主管,是對主管副校長和校長負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