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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小説難還是編劇難

心理 閲讀(3.22W)
寫小説難還是編劇難

小説跟影視作品不一樣的是,小説的載體的文字,影視的載體是畫面和聲音。小説可以用文字來渲染各種氣氛、環境,描寫各種心理活動,感情等,文字給人的想象空間很大,影視作品的劇本主要靠人物的台詞和動作來呈現心理、動機和感情,需要更直觀的表現。

技術層面上來講,當然是劇本更難,因為劇本創作有嚴格的場次和節奏要求,如果一集裏面沒有主要事件,事件與事件之間沒有推進,廢戲多台詞水,那麼這一集就是不好看的。而且每集20分鐘和45分鐘的體量,對於劇本創作的節奏要求又是不一樣的,而小説的創作則自由,可以發散很多,20萬字和30萬字區別也不會很大。

但創作層面,小説在創意層面遠遠比劇本要好很多,可能也是因為受限制比較少。因此,小説改編影視劇由來已久,上個世紀希區柯克的很多經典電影都是小説改編而來。

比如《驚魂記》《蝴蝶夢》等等,都是當時希區柯克看到小説後特別喜歡然後去找的製片方投資拍攝。

這也是上個世紀好萊塢的一個普遍現象,當時的改編電影拯救了不少人下滑的事業。比如《蘭閨驚變》,就拯救了當時貝蒂·戴維斯、瓊·克勞馥這兩位曾經的影后的演藝事業危機,而這部電影就是當時其中一位主演看中小説後找的投資人和導演拍攝的。

而看一部小説值不值得被改編,更多的主要是看它的核心創意是否足夠新,至於人物飽滿和情節精彩則大部分小説不能兼備,需要仔細衡量其價值,取其一二拿過來找編劇改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