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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證明材料是什麼

心理 閲讀(1.51W)
低保户證明材料是什麼

對保護的證明材料是什麼

如果一個人想要申請享受低保待遇,需要向民眾部門提交證明材料,其中有包括本人的身份證,户口本,所在地居委會開具的生活困難證明,沒有經濟來源證明及無工作證明,本人也需要填寫申請低保城的書等材料上交到民政部門,以便審核。

、書面申請書。

2、家庭成員的户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證明。

5、外出務工人員收入證明。

6、離異家庭涉及有贍、扶、撫養關係的應提供離婚證明。

7、非農户人員的家庭,應提供非農户口人員的收入證明。

8、對勞動能力有爭議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證明。

9、殘疾人提供殘疾證。

10、審批管理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

城市低保

根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規定,申請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並出具有關證明材料,填寫《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審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初審,並將有關材料和初審意見報送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

管理審批機關為審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過入户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人的家庭經濟狀況和實際生活水平進行調查核實。申請人及有關單位、組織或者個人應當接受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情況。